吳伯雄就3/12國民黨國會議員無故侵入謝長廷總部事竟然表示:「他們是在不適當的時候,到不適當的地方去。」 ,卻沒有表示他們是做不適當的事.竟然還說有理說不清???
這後面意涵何事??"不適當的時候"表示:總統大選要到了,不要搗蛋,免得我們先機盡失.
"到不適當的地方去"表示: 你去別的地方撒野就好了,跑到對方陣營去,會被做選舉操作的.
以上的意涵,都是僅限定在3月22日的投票日前.因為選完以後,他們就可以肆無忌憚了

國民黨從頭到尾完全不認為侵入謝總部的事是觸犯刑法第306條的侵入住居罪.而他們的目的是為了進入去搜尋資料.
只要不是在3/22前,不是在敵營裡,3/12的擅闖民宅/公司入內檢查事,都是沒有問題的.

綠營報警後要求依現行犯逮捕時.連警察都不想管,
我看以後國民黨甚至還會攜警察入內,(警察如果是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,依刑法第21條第2項規定阻卻違法.)只要不是不適當的時候.不適當的地方皆可.
對堂堂總統候選人尚且趕隨意的入內檢查,對於我們哪有不敢???


在司法上,依刑事訴訟法,連檢察官,警察等,要進入民宅搜索,原則上都要鑑行嚴格的程序,即刑事訴訟法第128條,第128條之一,請求法官核發搜索票.可知連有司法權的司法機關原則上都不可以恣意侵入民宅.
在立法權限上,立法院就是立法權,
上次的公投案提出希望國民能同意立法院有調查權,這種擴權的議題,表示立法院不尊重民主國家的三權/五權分立方式,要大權獨攬.
現在國會國民黨佔多數,只要他們想,什麼調查權,什麼侵入住居,全部都可以立法通過由立法院行使.
如果沒有制衡的有效勢力存在,(目前看僅有總統一職).
如果總統所司之行政權復被國民黨獨攬,造成一黨專政的結果,白色恐怖的警察國家時代將會再度來臨.
請大家顧大局.一定不要讓國民黨的統派總統當選!!!!!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eewis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